案例:客户享有某商标权,市场上出现较多的侵犯该商标权产品,侵权人众多且分散在各地。若采用直接诉讼方式,会陷入大量讼累,耗时耗力,花费较高。客户并不在意侵权赔偿金,但是希望尽快能让市场上的侵权行为得到控制,故委托律师向各涉嫌侵权公司发出律师函,要求停止侵权。
效果:根据侵权主体和侵权行为的不同,分别向18个侵权方发出律师函,后陆续有16家公司与我们联系,回复率近90%;有8家公司直接谈妥了一定的赔偿金额并在一个月内实际履行了赔偿,另有2家公司向客户提出付费获取商标授权请求(客户根据公司的市场政策并未答应该授权请求);所有接到律师函的公司均按我们的要求出具承诺不再生产销售并收回市场流通产品,否则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书,达到一个较好的威慑作用。